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日语一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大纲
一、总论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日语一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设“口译(交替传译)实务”一个科目。
二、考试目的
1、检验应试者的口译实践能力是否达到高级翻译水平。
2、检验应试者的听力、理解、记忆、信息处理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考试基本要求
1、知识面宽广,熟悉中国和日本的文化背景,中日文语言功底扎实。
2、能够承担重要场合、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口译工作。
3、熟练运用口译技巧,准确、完整地译出原话内容,无错译、漏译。
4、发音正确、吐字清晰。
5、语言规范,语流流畅,语速适中,表达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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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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