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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重庆2012全口译报名指南

<< 返回考试报名 2012-09-27来源:口译
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

上半年报名时间

2012年3月5日─3月15日

上半年考试时间

26日 英语、日语 10:00─11:0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13:10考生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一(英)、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13:10考生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5月27日 英语、日语 0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一(英)、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报名条件
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专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㈢ 对报名参加2012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笔)译综合能力》和《口(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㈣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同声传译时,可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㈤ 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证明表样式附后)

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在办理资格证书时应向当地考试办证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如资格考试报名有相关条件规定的,还应提交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责任编辑:实习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