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的文体特点及翻译
(一) 公文的文体特点
公文主要包括政府发布的各种公告、宣言、声明、规章法令、通告、启示和各类法律文件。其文体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措词准确。发布公文的目的一般在于解释或阐明公文发布者的立场、观点或政策、措施,因此公文在措词上必须准确明晰,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晦涩。
2) 用词正式,且多古体词。公文作为政府或职能部门所发布的文章,需具有其权威性、规范性。因此在用词上一般较为正式,并且不排除使用一些较为古雅的词(如hereinafter, hereof, herewith等等)。
3) 普通词多有特定意义。许多普通的词在公文体中常常具有其特定的意义。如allowance一词通常指"允许"、"津贴",而在经贸合同中则多指"折扣".
4) 长句、复杂句较多。公文体为使其逻辑严谨,表意准确,在句法上常常叠床架屋,以至使得句式有时显得臃肿迟滞,同时句子的长度也大为增加。
(二) 公文的翻译
翻译公文首先要注意公文特有的形式,包括格式、体例等。对已模式化、程式化的格式译者决不应随便更改。其次,译者应透彻理解原文,特别是要正确把握原文词义,认清一些common words在公文中特有的含义。再次,在措词上必须使译文的语体与原文相适应。一般说来,英语公文翻译通常应使用正式书面语体,并酌情使用某些文言连词或虚词。最后,公文翻译中要注意长句的处理。要在理清句意和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的前提下恰当使用切分法或语序调整法,以使译文通畅、自然、地道。
二、 商贸函电的文体特点及翻译
(一) 商贸函电的文体特点
商贸函电指经济贸易活动中的各类信函、电报、电传等。其文体特征主要有:
1) 措词简洁明了。为使表达明晰,商贸函电在措词上力求简明扼要,不太讲究修饰。
2) 用语正式庄重。正式庄重的语言常常显得诚恳、自然、有礼貌,因此常用于商贸函电中。
3) 专业术语较多。如FOB(离岸价)、CIF (到岸价)、settlement(理赔)、L/C(信用证)、AC(承兑)等。
4) 具有相对固定的格式。商贸函电格式相对固定,大体上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a. 信头(the heading)
b. 信内地址(the inside address)
c. 称呼(the salutation)
d. 信文(the body)
e. 结束语(the complimentary close)
f. 签名(the signature)[详细内容参见教材p274]
(二) 商贸函电的翻译
翻译商贸函电,一要懂得一些经贸知识,学会用行话译行话,用术语译术语;二要认真仔细,因为商贸函电中常有关于价格和货物量与质的数字的描述以及日期等,切不可大意而译错;三要使用平实自然但又与原文正式程度相当的语言;四要遵从原文格式;五要遵从一些约定俗成的译法。下面是一份电传的主要部分及其参考译文:
TKS F UR OFA
BUT RGRTS UR PRICES TOO HIGH F OUR MKT, AS GDS OF JAPANESE MAKE WITH SimILAR DES R ON SALE HR AT MCH LOWER PRICES. IF U RDU UR PRICE BY 5PCT, V WL ODA 1000 SETS.
PLS TAKE THIS MATTR INTO CONSIDERATION N RPL ASAP. RGDS.
谢谢你方报盘。
但很遗憾,对我方市场来说,你们的价格太高。日本产的样式相似的产品正在这里销售,且售价要低得多。若你方能降价5%,我方将订购1000台。
请对此给予考虑并尽快回复。
即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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