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说明
1、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设英、日、俄、德、法、西、阿共七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一级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日、阿语一、二、三级均在上半年举行;俄、德、西语一、二、三级均在下半年举行。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2、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2号)要求:截至2006年底,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已在全国范围进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语、日语、法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3、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只组织英语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口译考试及其它语种考试安排请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
4、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5、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所有草稿纸统一收回。
各语种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各语种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6、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7、考生可于5月7日至21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8、完成笔译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上、下半年考试前。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