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4年翻译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上半年考试5月8日~21日(下半年考试11月3日起)
关于2014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14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5日和11月9日,考试原则上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54。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类 别 |
考 试 科 目 |
5月25日
(星期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一、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11月9日
(星期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
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装有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回收,每位应考人员一张,用于考试。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