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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天津市翻译资格(笔译)考试报名通知

<< 返回CATTI资讯 2015-03-06来源:口译
口译家整理了“2015上半年天津市翻译资格(笔译)考试报名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更多CATTI考试报名信息请持续关注口译家口译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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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人考评[2015]8号
              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笔译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等八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5]6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2015年5月24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三、报名时间
  2015年3月4日9:00开始至3月10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3]830号、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级翻译专业资格(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245元;
  二级翻译专业资格(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35元;
  三级翻译专业资格(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2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20日0:00开始至5月22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5号)精神,2015年7月24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本网站查询。
  2、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
  一级翻译: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级、三级翻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一级笔译考试科目为《笔译实务》。二级、三级翻译笔译考试科目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
  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笔译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