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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4下半年二、三级翻译资格笔译考务工作通知

<< 返回考试动态 2014-07-11来源:口译
辽宁2014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笔译报名时间为8月10日-8月31日,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0日-9月2日,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10日-9月4日。

                                辽 宁 省 人 事 考 试 局
                        辽宁省引进俄罗斯专家工作管理办公室
                                   辽人考[2014]34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
                         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有关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9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二)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学校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159所)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1和2。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4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3)。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