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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领取2013上半年二、三级翻译资格考试(笔译)合格证书通知

<< 返回考试动态 2014-04-08来源:口译
参加2013年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14日至15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
      参加2013年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14日至15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提前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种类及年份,并输入身份证号),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