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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重庆2012下口译报名

<< 返回考试报名 2012-08-24来源:口译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试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性质

㈠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纳入考试试点的省市,相应语种和级别的翻译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将不再进行。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分为口译证书和笔译证书,应试人员可根据自身的水平和优势来选择考口译或是笔译,也可选择两种都考。

㈡ 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的规定,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只设一级英语笔译,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

二、报名时间

9月7日─24日。

三、考试时间

 

11月10日
英语
10:00─11:0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13:10考生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13:10考生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1月11日
英语
0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四、报名条件

㈠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㈡ 对报名参加2012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笔)译综合能力》和《口(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㈢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可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㈣ 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证明表样式附后)。

㈤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在办理资格证书时,应向当地考试办证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如资格考试报名有相关条件规定的,还应提交相关条件的证明(原件)材料。

五、报考级别代码

应试人员报考对应的专业、专业代码,级别、级别代码、科目及科目代码请按下表填报:

 

专业 专业
代码
级别 级别
代码
科目 科目
代码



英语笔译 01 二级 2 笔译综合能力 1
笔译实务 2
英语笔译 01 三级 3 笔译综合能力 1
笔译实务 2



英语口译(交替) 11 二级 2 口译综合能力 1
口译实务(交替) 2
英语口译 11 三级 3 口译综合能力 1
口译实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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