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四川省考生报名须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的规定,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4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口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全国将组织2次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20、21日和11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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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 | 
					10:30-11:3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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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入场完毕  |  | 
					口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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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3:30试带 | 
					二级口译 | 
					(交替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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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 | 
					下午 | 
					13:30-14:30考试 |  | 
					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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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 |  | 
					13:10入场完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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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3:30试带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  | 
					13:30-14:00考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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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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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参加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的考生,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2006年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继续在北京进行试点,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

(责任编辑:实习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