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四川省考生报名须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的规定,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4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口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全国将组织2次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20、21日和11月11、12日。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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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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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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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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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入场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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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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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30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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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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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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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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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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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30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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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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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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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入场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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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30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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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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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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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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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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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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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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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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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译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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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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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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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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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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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译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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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参加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的考生,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2006年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继续在北京进行试点,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
(责任编辑:实习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