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06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4号)文件精神,现将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我省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请与海南师范学院外语系联系(电话:65883218、65890799)。
二、开考语种
2006年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只进行英语1个语种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6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于2006年11月12日进行: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2:00-5:00 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共设2个科目,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主观题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作答,客观题采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06年8月1日~8月23日。
㈡报名方法:
1. 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负责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2、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未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应携带同底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不限)、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二楼考试科柜台报名。
六、考试培训、教材
有关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电话:(010)68995947 (010)68990638
七、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06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06年10月25日~11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九、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
(责任编辑:实习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