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事厅文件
黔人通[2007]299号
关于2008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83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贵州考区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时间
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83号)的规定,2008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贵州考区只设英语1个语种。笔译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负责。口译考试暂停,如考生希望同时参加笔译和口译考试,可前往就近省区报名。
笔译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5月11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二、报名方法、时间和报名条件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贵州考区今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请考生提前开通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银并于2008年1月6日-1月18日登陆www.gz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并于2008年5月5日-9日上网打印准考证。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三、考试用书
有关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均请与中国外
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设在贵阳市。
五、报名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5]8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级笔译550元,三级笔译460元)。
六、其它有关事项
1.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主观题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2.证书发放
参考人员通过相应级别规定的考试科目,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全国有效。
考生可在60天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在2008年9月中旬前持本人准考证到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合格证书。
(责任编辑:实习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