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译培训

黑龙江2014下半年翻译资格考务工作通知

<< 返回考试动态 2014-08-20来源:口译
黑龙江2014下半年翻译资格(二、三级)笔译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至9月4日,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9月9日。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一级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日、阿语一、二、三级均在上半年举行;俄、德、西语一、二、三级均在下半年举行(见附件1)。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按国家安排,2014年下半年我省笔译考试语种为英语二、三级,俄语一、二、三级。
  二、报名
  凡符合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各市(地)在报名时不得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它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rsks.gov.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4)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收费标准为:一级笔译考生每人收费245元;二级笔译考生,考二科人员每人收费245元,免试笔译综合能力只考笔译实务人员,每人收费 135元;三级笔译考生每人收费215 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各语种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各语种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五、工作分工
  1、口译考试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