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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4下半年翻译资格考务工作通知

<< 返回考试动态 2014-08-13来源:口译
宁夏2014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5日,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9月8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4〕284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函〔2013〕35号),现将我区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8日 上午10:00-11:00 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英语)
下午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三级口译实务(英语)
11月9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2:00-5:00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对报名参加2014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生,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其他条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
  四、报名办法
  2014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9月5日。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网上报名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