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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广东翻译资格口译考务工作通知

<< 返回考试动态 2014-08-07来源:口译
广东2014下半年英语翻译资格考试(二、三级)口译报名与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13日至9月3日。

                       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函〔2013〕35号),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8日 上午 10:00—11:0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下午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语种和级别
  1.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设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口译细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
  2.根据国家考务工作分工,我省2014年11月开设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和三级口译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3959161,63959162,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执行。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口译考试。
  (二)免考部分科目的条件(报考级别为“考1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4。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口译考试。
  五、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2014年下半年口译考试( 11月8日 )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3日9:00-9月3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13〕302号文,我省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每人255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230元
  报名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