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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4年全国翻译资格考试(笔译)考务工作通知

<< 返回考试动态 2014-04-08来源:口译
2014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5日和11月9日,考试原则上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14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5日和11月9日,考试原则上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54。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考 试 科 目
5月25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11月9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装有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回收,每位应考人员一张,用于考试。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责任编辑: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