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须在收到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审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资格审核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须在收到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审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试人员,取消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各市州审核合格名单后,按照国家合格线标准确认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名单。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将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的《考试报名表》汇总交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盖章并打印证书后,送省职改办验印。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5年度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长沙(省直属考区)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
上半年:2015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7:00。
下半年:2015年11月2日9:00—11月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t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中“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报考人员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105号)规定,我省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一级笔译每人25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200元/人);二级笔译每人280 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180元/人);三级笔译考试每人25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150元/人)。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两个月后,到所属市州考试机构领取。
(四)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秩名)